第一条 健华医药会员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说明,均以健华医药公示为准。
第二条 客户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
1、客户在申请入驻时,应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
2、客户在入驻成功后,应确保在与健华医药的合作期间,所提供资质材料均具有有效性。
3、假如客户的资质材料有所变更,应提前15天告知健华医药,申请进行变更,并经健华医药审核。
【温馨提示】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,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、行业许可、承诺函、授权书等,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。
第三条 申请入驻须提交以下材料
第四条 其他相关材料:
1、企业法人本人申请入驻:法人本人身份证、手机号、邮箱。
2、代理人申请入驻:公司委托书(必须盖有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),委托书中含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手机号、邮箱。
第五条 资质材料可直接让业务员上门收取,或者以邮寄的方式寄到我司(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68区留仙三路长丰工业园F1栋B座一楼1号、D1-A栋一楼104-113室)。
第六条 客户提交资质材料之后,需等待我司审核,待审核通过之后便可正常合作。另外,对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资质材料一般采取审核不通过处理,建议更新证照后再提交。